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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聘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 来源: 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19/11/07     点击:

各学院党委(党总支),直属党委(党总支、党支部),直属附属医院党委(党总支),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校工作,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、发展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及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,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的党校教师队伍,不断提高党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,经研究决定,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校教师选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聘条件

1.中共正式党员,思想政治素质过硬,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理想信念坚定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
2.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,较丰富的党务工作实践经验,熟悉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。

3.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,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,胜任党校教学工作。

二、选聘范围

1.校党委常委、党委委员。

2.基层党组织书记、副书记,专职组织员,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。

3.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治理论课教师、辅导员,对党建理论与实践有深入研究的校内外专家、学者。

三、主要职责

1.积极主动承担党校教学工作,认真备课,精心教授,着力提高学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。

2.主动关心党校建设与发展,积极参加学术研讨、集体备课等活动。

3.根据教学工作需要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不断总结经验,提高教学质量。

四、选聘程序

1.基层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推荐,并填写《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》(附件2),于11月15日前报党校办公室。

2.发文聘任。经批准同意聘任的人员,由校党委发文聘任,党校颁发聘书。

五、聘期与待遇

党校教师聘期一般为3年。期满考核合格者,根据需要可以续聘。聘期内,按其所承担的工作量,由党校统一按规定发放课时费,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优秀党校教师评选、教学沙龙、专题培训等活动,支持教师申报相关项目、开展课题研究和课程建设。

六、有关要求

请基层党组织根据选聘条件和程序,做好推荐工作,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、干部加入到党校教师队伍中来,进一步提高我校党校教育教学质量,不断推进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系统化、制度化。

联系人:解加伟;联系电话:83262031

附件:1.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表

2.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教师推荐人员汇总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

2019年1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