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校校务委员会,是党校的领导核心,全面领导党校工作。为了完善党校自身建设,使党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,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和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,在党校校长(或副校长)主持下,校务委员会例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。如有必要,可随时召开。
二、党校校务委员会例会的主要内容
(一)总结上一学年(或学期)党校培训工作情况,讨论制定本学年(或学期)党校培训计划和党校建设工作。
(二)检查党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。
(三)研究讨论党校兼职教员聘任工作。
(四)研究对分党校业务指导工作。
(五)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。
三、党校校务委员会例会内容安排及提交例会讨论的材料,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校务委员做好准备。校务委员平时应注意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全院党校工作运行情况,对急需解决的有关问题及时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。
四、院党校认真做好校务委员会例会纪录,负责具体组织落实会议的决议,并对例会提出的有关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院党委汇报。